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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伙伴关系与京都议定书

美国因“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关系”(简称AP6,以与会者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和印度的名字命名)而受到广泛关注。由与会国家制定的《AP6》目标是通过公私合作开发清洁发电技术,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空气污染问题。截至2006年3月初,AP6成员国已在清洁化石能源领域成立了8个公私合作工作组;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发电;发电、输电;钢;铝;水泥;煤炭开采;建筑物和电器。 Given the United States' view of the Kyoto Protocol, some observers have been trying to figure out whether the AP6 is really taking a different approach to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efforts, or whether it simply reflects an attempt to derail the Kyoto Protocol.

从《京都议定书》和《AP6》的角度来看,全球温室气体(GHG)排放量正在迅速增长,到2050年可能会增加两倍。目前形式的《京都议定书》只是略微减缓了这种增长。但这不是《京都议定书》方法的错,即依赖总量管制与交易计划,而不是明确的技术激励。事实上,总量管制与交易计划的目的之一就是帮助产生市场信号,进而推动技术发展。但是,议定书相对温和的目标和有限的时间框架(目前只延长到2012年)显然削弱了它传递技术开发人员正在寻找的那种市场信号的能力。

因此,毫无疑问,议定书需要帮助。专注于技术开发和部署的AP6可以提供一些帮助。完全不清楚的是,AP6打算如何真正提供激励,让技术发展得更快,并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而不是在其他情况下。作为一份“非约束性”协议,AP6将如何传递技术开发者所需要的市场信号?

随着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迅速增长,任何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希望都需要广泛的政策和措施。排放交易和技术激励措施都是这一组合的重要潜在元素。争论一种方法是否比另一种好是弄巧成拙的。我们两个都需要,还有更多的选择。话虽如此,我真诚地希望,AP6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削弱《京都议定书》。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全球问题,我们承受不起那种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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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C. Trexler博士拥有超过25年的能源和环境经验,自1988年加入世界资源研究所以来,一直专注于全球气候变化。他现在是特雷克斯勒气候+能源服务为全球客户提供战略、市场和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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