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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气候变化如何成为个人责任

公正、法律、权利

气候诉讼正在上升,越来越多的活动人士转向法院寻求正义。

廷尼通过Unsplash伤害律师事务所

气候变化使董事会最重要的两项职责复杂化——保护长期股东价值和监督风险管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正更加关注企业如何管理气候风险,因为人们越来越担心气候变化对股东价值构成的风险,以及对董事的影响。

对气候风险治理的新期望

贝莱德(BlackRock)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Larry Fink)在今年早些时候的讲话中就体现了这种预期不断上升的趋势认为“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公司长期前景的决定性因素。”

他表示,世界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BlackRock)将要求企业披露有关气候风险和机遇的数据,如果管理层和董事会未能披露和管理气候风险,贝莱德将“越来越倾向于对他们投反对票”。这些都不是空洞的威胁。6个月后,贝莱德成功了投票反对53另外,有191家公司被列入“观察名单”。

贝莱德(BlackRock)首席执行长芬克(Larry Fink)就是这种预期上升趋势的例证。今年早些时候,芬克说,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影响企业长期前景的决定性因素。

在这方面,贝莱德远非独一无二。2019年,道富环球投资顾问发表了气候风险监督指导对其投资组合公司的董事,在过去三年中与160家公司就气候问题进行了接触;从事法律及一般投资管理249家公司仅在2019年的气候问题上,就超过了薪酬、多样性或战略。

投资者(尤其是那些投资者)要求的气候风险披露推荐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提出的这一制度是自愿的,但有迹象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将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发生变化。英国政府提出了到2022年,强制上市公司按照《TCFD》进行报告。

其他政府已批准TCFD的国家包括加拿大、瑞典和法国;后者已经立法要求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气候信息披露。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是要求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气候风险,新西兰政府就是这样做的考虑类似的提案。

担心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的金融监管机构,已开始向对实体经济中的企业产生影响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发布新的指导意见。例如,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正在开发一项气候压力测试,并已公布了结果需求对于气候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的具体要求,即所有受英格兰银行监管的公司——包括美国金融机构在英国的子公司——都需要证明他们符合欧盟的要求2021年底,

这对企业部门也有影响,因为随着银行将气候变化纳入其风险管理过程,它们将要求向其提供贷款的企业提高气候风险的透明度。

随着银行将气候变化纳入其风险管理过程,它们将要求向其提供贷款的公司提高气候风险的透明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也将采取类似的监管措施。最近,一个由70多名投资者、前监管机构以及来自企业和非营利部门的领导人组成的联盟成立了写了联邦监管机构要求他们将气候风险纳入他们的活动。

主席杰罗姆·鲍威尔暗示美联储可能会加入绿色金融系统网络——由60多家央行和监管机构组成的小组,致力于“为发展金融领域的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做出贡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委员们最近已经这么做了讨论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中包括气候风险披露,而强制披露的立法已经重新提交给国会,尽管它仍然不太可能通过。

监督或忽略?

有证据表明,许多公司的气候风险治理未能达到股东的预期。许多董事会可能忽视了气候风险,而不是监督气候风险。在Marsh和RIMS于2020年初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只有31%的受访者承认董事会或高层领导曾询问过有关气候风险的信息。根据CDP作为世界领先的气候信息披露平台,美国公司的董事会对全球气候风险的监管水平是最低的,为60%,而全球平均水平为73%。鉴于向CDP报告的公司对气候风险的意识可能高于平均水平,实际数字可能会更低。

在某些情况下,高层领导可能对气候变化沾沾自喜。该调查还显示,39%的受访高管认为他们的公司根本没有受到气候风险的影响。与风险管理人员相比,高管们更倾向于认为没有必要建立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前者占30%,后者占22%。

不到四分之一的高层受访者认为,气候风险在他们的组织中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

不到四分之一的高层受访者认为,气候风险在他们的组织中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因此,很少将气候变化纳入战略规划和企业风险管理或许就不足为奇了。沼泽-林姆斯调查发现,不到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讨论了一个全面的气候风险策略,只有12%的受访者对气候变化的潜在经济影响进行了量化。

气候诉讼

风险监督是董事受托责任的关键组成部分,对气候风险的监督不足可能导致重大治理失败,并可能导致股东采取行动,包括提起诉讼。

在2020年的代理权季节,美国公司面临着54项与气候相关的股东提案这使得气候变化成为提交案件的第二大重要推动因素,而美国法庭上与气候相关的案件正在增加(见图1)。

美国气候诉讼案件的数量(公共和私人被告)

资料来源: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萨宾气候变化法律中心气候变化诉讼数据库

原告已经就气候风险的管理和透明度对公司提出了各种索赔。一些公司被起诉原因是不披露气候风险误导投资者,以及为了追求容易受到监管变化影响的高碳投资而使股东价值面临风险。其他案例认为,公司通过营销活动误导了消费者,粉饰了他们的产品组合和商业活动。

未能管理好气候变化给资产和运营带来的可预见风险的公司,也面临着被起诉的风险。例如,最近的一个案例认为,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未能对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在一个主要储藏终端的影响进行规划,使当地环境面临污染的风险。

诉讼的对象已经从公司扩大到其他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在最近的一个例子中,股东起诉了一家油气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称他们未能履行与气候风险监管相关的受托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对一家电力公司及其董事和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辩称债权人在公司管理气候影响带来的风险方面被误导了。

股东们起诉了一家油气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称他们未能履行与气候风险监管相关的受托责任。

到目前为止,诉讼主要针对能源、电力和金融部门,但随着气候影响的加剧以及低碳转型向其他经济部门蔓延,这一焦点可能会扩大。与此同时,随着股东、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寻求提高透明度和对气候风险的审查,董事会和执行团队的期望将继续上升。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面临气候变化风险的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来说,气候风险监管方面的赤字可能成为一种个人责任。作为一项立即行动,董事们最好重新考虑他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以确保他们的政策涵盖这种新出现的诉讼威胁。

更重要的是,董事会应该考虑他们可以采取什么行动来消除任何潜在的监督赤字,包括对气候风险进行自我教育,并将应对气候风险的责任分配给一个或多个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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