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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气候变化如何成为个人责任

公正的法律权利

随着活动人士越来越多地向法院寻求正义,气候诉讼正在上升。

气候变化正使董事会最重要的两项职责复杂化——保护长期股东价值和监督风险管理的职责。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企业如何管理气候风险,因为人们越来越担心气候变化对股东价值构成的风险,以及对董事的影响。

对气候风险治理的新期望

今年早些时候,贝莱德(BlackRock)首席执行官拉里•芬克(Larry Fink)就体现了这种期望值不断上升的趋势认为“气候变化已成为企业长期前景的决定性因素。”

他表示,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BlackRock)将要求公司披露有关气候风险和机遇的数据,它将“越来越倾向于投票反对”未能披露和管理气候风险的管理层和董事会。这些不是空洞的威胁。6个月后,贝莱德(BlackRock)做到了投票反对53在气候风险披露或管理方面进展不令人满意的公司,并对另外191家公司进行了“观察”。

贝莱德(BlackRock)首席执行长拉里•芬克(Larry Fink)今年早些时候说,气候变化已成为影响企业长期前景的决定性因素。

在这方面,贝莱德绝非特例。2019年,道富环球投资管理(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发布了一份报告气候风险监督指南其投资组合公司的董事,在过去三年中曾与160家公司就气候问题进行过接触;法律和一般投资管理249家公司仅在2019年的气候问题上——而不是在补偿、多样性或战略上。

投资者要求披露的气候风险,尤其是那些投资者推荐由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特别工作组(TCFD)发起,是自愿的,但有迹象表明,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这种情况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英国政府已经提出了到2022年,上市公司必须按照TCFD进行强制性报告。

其他政府已批准TCFD的国家包括加拿大、瑞典和法国;后者已经立法要求上市公司和机构投资者的气候信息披露。在澳大利亚,上市公司则是如此要求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气候风险,新西兰政府是考虑类似的提案。

担心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的金融监管机构,已开始向银行和保险公司发布新的指导意见,这将对实体经济中的企业产生影响。例如,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正在开发一项气候压力测试,并已发布需求包括董事会的具体要求,所有受英格兰银行监管的公司,包括美国金融机构在英国的分支机构,都需要证明他们符合委员会的要求2021年底,

这对企业部门也有影响,因为随着银行将气候问题纳入其风险管理过程,它们将要求其贷款公司提供更大的气候风险透明度。

随着银行将气候问题纳入其风险管理过程,它们将要求其贷款公司提高气候风险的透明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也将采取类似的监管措施。这是一个由70多名投资者、前监管人员以及企业和非营利部门领导人组成的联盟写了联邦监管机构要求他们将气候风险纳入其活动。

杰罗姆·鲍威尔主席暗示美联储很可能也会加入金融体系绿化网络——一个由60多家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组成的小组,致力于“促进金融领域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的发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委员们最近也这么做了讨论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备案文件中包括气候风险披露,而要求披露气候风险的立法已重新提交给国会,不过仍不太可能获得通过。

监督或忽略?

有证据表明,许多公司的气候风险治理未能达到股东的期望。许多委员会可能忽视了气候风险,而不是监督气候风险。在马什和RIMS于2020年初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只有31%的受访者承认,董事会或高级领导人曾询问过有关气候风险的信息。根据CDP作为世界领先的气候信息披露平台,美国公司对全球气候风险的监管水平最低,只有60%,而全球平均水平为73%。考虑到向CDP报告的公司可能有高于平均水平的气候风险意识,实际数字可能会更低。

在某些情况下,高层领导可能对气候变化沾沾自喜。该调查还显示,39%的高管受访者认为他们的公司根本没有面临气候风险。与风险管理人员相比,高管们也更有可能相信没有必要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力——分别为30%和22%。

不到四分之一的受访高管认为,气候风险在他们的组织中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

不到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气候风险在他们的组织中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因此,气候变化很少被纳入战略规划和企业风险管理,这或许不足为奇。Marsh-RIMS调查发现,不到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讨论了全面的气候风险策略,只有12%的人量化了气候变化的潜在金融影响。

气候诉讼

风险监督是董事受托责任的关键组成部分,气候风险监督不足可能导致重大治理失败,并可能导致股东采取行动,包括诉讼。

在2020年的代理权季节,美国公司面临着挑战54份与气候相关的股东提案美国法院受理的与气候相关的案件数量正在上升(见图1)。

美国气候诉讼案件数量(公共和私人被告)

资料来源: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萨宾气候变化法律中心气候变化诉讼数据库

原告已经就气候风险的管理和透明度对公司提出了各种索赔。一些公司被起诉因未能披露气候风险而误导投资者,因追逐易受监管变化影响的高碳投资而牺牲股东价值。其他案例认为,公司通过营销活动误导消费者,使其产品组合和商业活动变得“绿色”。

如果企业未能应对气候变化给资产和运营带来的可预见风险,也将面临诉讼风险。例如,最近的一个案例认为,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未能对一个主要存储终端的海平面上升和极端天气的影响做好计划,使当地环境面临污染的风险。

诉讼对象已经从公司扩大到包括董事及高级职员.在最近的一个例子中,股东起诉了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董事和高管,称他们未能履行有关气候风险监管的受托责任。在第二起诉讼中,债券持有人对一家电力公司及其董事和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称债权人在公司管理气候影响风险的行动上受到了误导。

股东对一家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称他们未能履行在气候风险监管方面的受托责任。

迄今为止,诉讼主要针对能源、电力和金融部门,但随着气候影响的增加和低碳转型蔓延到其他经济部门,这一重点可能会扩大。与此同时,随着股东、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追求更大的透明度和对气候风险的审查,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期望将继续提高。

在此背景下,对于面临气候变化的公司的董事和管理人员来说,气候风险监管的不足可能成为个人责任。作为立即采取的行动,董事们最好重新审视他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以确保他们的政策涵盖了这种正在出现的诉讼威胁。

更根本的是,董事会应该考虑他们可以采取什么行动来弥补任何潜在的监督赤字,包括对气候风险进行自我教育,并将气候风险的责任分配给一个或多个董事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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